1.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怎么记会计分录?
企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的。
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根据。原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种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1994年税制改革后,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1)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除外)
(2)补交的税款
(3)免抵税额
注意的问题:
(1)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有:纳税人缴税的“非税”款项(滞纳金、罚款)、进口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作为计税依据的的“三税”税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缴纳,与税款所属期间无关。即查补税款也应作为计税依据。
(3)免征或者减征“三税”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5)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该列哪个科目
如果你单位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话,就应该挂在应交税费科目里面,二级科目就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你还是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在其他应交款里面核算就是了,在这两个科目里面核算都是挂账,说明你欠交税务局的税费(是你每个月计提的时候做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上缴税务机关时做分录,借: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对于你们企业来说,是进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你说的其他应交款不存在结转的问题,是偿还和上交的问题,只有损益类科目才是需要结转的。
你可能是刚做会计的,也没有学过会计,所以不太明白,建议你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会计实务看看,对你的日常工作比较有帮助的。
3.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于收入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对于计提营业税及附加税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而对于补交以前年度地方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如何做分录(走哪个科目)
这首先要看企业的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制度》,如是企业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则按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税时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还没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则为月末计提: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以下为两种制度下以营业税为主税的计提税金及上交时的分录模板,给朋友们借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1、月底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营业税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2、上交时借:应交税费--营业税借:应交税费--城建税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执行《会计企业制度》的
1、月底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2、上交时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借: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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