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公司向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收取管理费,该如何做账务处理
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属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分公司分录: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生产成本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1、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费用”等账户。
2、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而记入“营业外收入”账户。直接冲销“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没有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3、其他业务收入实现后,只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没有相应结转成本和支出,违背了配比原则。
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怎么做帐
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包括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体制的总机构(母公司),对母子公司体制的,管理费提取原则上仅限于全资子公司。其次,明确了管理费的提取标准,规定管理费提取采取比例和定额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最后,对管理费提取审批权限进行划分,规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多数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且提取管理费的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多数企业在同一地区,且提取管理费的总额低于1000万元的,由总机构所在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向所属紧密层企业提取管理费审计的重点是:①提取管理费是否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审核同意;②实际提取的管理费是否超过经国家税务总局、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审核同意提取的应提管理费;③收取管理费的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对管理费开支和收取的帐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发生管理费开支时,借记“企业管理费��应由紧密层企业分摊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收到所属紧密层企业上交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企业管理费��应由紧密层企业分摊管理费”。
3.请教总公司收子公司管理费的账务处理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收取的下级单位管理费,可以冲减总机构管理费用,即: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蓝字) 借: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 (红字) 管理费涉税问题,只有所得税扣除时有影响,不缴纳其他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第一条规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范围和条件《办法》规定: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具体是指: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办理税务登记的总机构。
(二)总机构对所属企业和分支机构人事,财务,资金,计划,投资,经营决策实行统一管理。 (三)总机构无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或者虽有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但不足管理费支出的。
(四)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包括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体制的总机构(母公司)。对母子公司体制的,管理费提取原则上仅限于全资子公司。
“ 根据上述第(四)款的规定,对母子公司体制的,管理费的提取限于全资子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集团内一公司取得集团内另一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费用。
2008-07-22 21:46 补充问题 我听别人说上缴的管理费用记入收入呢? 应该是记入什么科目 1、按照上面的文件规定,收取的管理费用,母公司可以冲销管理费用,不缴纳税金。 2、如果要记入收入,就要缴纳相关的税金。
所以,如果打算记入收入科目的话,就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吧。
4.总公司收到分公司的管理费如何入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5.总公司收到分公司的管理费如何入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的前提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且是对外发生的经营业务行为,总分公司并不是对外的,故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签订协议入账即可。
签订协议,以协议入账,分公司作为费用、总公司作为收入,对总分机构之间因总机构提供管理服务而分摊的合理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得到解决,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
6.集团收取子公司集团管理费如何做帐务处理
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包括总分机构和母子公司体制的总机构(母公司),对母子公司体制的,管理费提取原则上仅限于全资子公司。
其次,明确了管理费的提取标准,规定管理费提取采取比例和定额控制,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最后,对管理费提取审批权限进行划分,规定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多数企业不在同一地区,且提取管理费的总额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总机构和分摊管理费的多数企业在同一地区,且提取管理费的总额低于1000万元的,由总机构所在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向所属紧密层企业提取管理费审计的重点是:①提取管理费是否经过国家税务总局、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审核同意;②实际提取的管理费是否超过经国家税务总局、省(区、市)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审核同意提取的应提管理费;③收取管理费的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对管理费开支和收取的帐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发生管理费开支时,借记“企业管理费;应由紧密层企业分摊管理费”,贷记“银行存款”;企业集团核心企业收到所属紧密层企业上交管理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企业管理费;应由紧密层企业分摊管理费”。
7.分公司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如何作会计分录
分公司分录: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生产成本
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储备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属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劳务收入,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关于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在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不得再采用分摊管理费用的方式在税前扣除。
8.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管理费如何做账
这要看二级公司之间的关系。
(1)如果都是独立法人主体,那么上交管理费就应属于利润分配范畴. 分公司:借:利润分配_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做相反的会计科目。 (2)如果分公司属非法人企业,只是上级公司的全资的分支机构,虽然核算形式上是相对独立的,而非独立的核算单位 分公司: 借:管理费用——上交上级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上级公司: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下级上交管理费用 (负数填列) 最后全公司报表合并后,内部收取或上交的管理费对应明细抵销掉。
不影响全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不影响纳税。